利益是这个世界上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了。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立场上看待利益问题。所以对利益问题,100个人就有100种说法一点都不奇怪。但我想,我们今天该审视一下我们对待公利和私利的态度了。
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都是一个调调,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牺牲个人利益,以集体利益为重。这种从小就灌输给国人的对待公利和私利的态度可以说深深根植于每个人的心底。最自我、最张扬的个人也会在心底承认,公利重于私利的思想是高尚的。只不过在一些具体的事情上,人们会觉得好象不是这样。
今天,我就来做一个质疑者,我认为公利重于私利的思想缺少一个关键的前提——个人的生存权(或者说生命权)重于一切!当一个人的生存权与13亿人的公利发生冲突时,请13亿人的公利退后!唯一能与一个人的生存权平等考量的,是别人的生存权。这就是我的基本态度。
请准备思考和准备骂我的诸君暂停,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近期发生的事。
中国最牛钉子户。那孤独、飘摇的破房子绝对是2007年中国十大最具震撼力的画面。
上溯500年,下推500年,1000年当中最漂亮的中文,当属为杀死北京城管的小贩崔英杰作辩护的夏霖律师的法庭陈词。“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 一粥果腹,片瓦存身,一个人生存的需求如此卑微。我们有什么理由剥夺一个人的生存权利?我们能够动用庞大的资源使众多的人生活得更好,却不能动用微不足道的一点点资源使一个人生存下去吗?即使是行使代表公利的法律,却事实上危害了个别人的生存时,我仍然要说:“法律,请暂停!”杀死城管的崔英杰固然不对,但是“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引自夏霖律师法庭陈词)
我的重点不是讨论崔英杰一案,也不是限于城市管理制度,而是在价值观念层面上引发一些思考。我希望我的观点能供更多的人参考、修正。也许越来越多的人认可这种理念后,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执法者能够在管理、执法的过程中分清孰重孰轻,甚而至于我们有可能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