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币文献摘要』
“湘赣桂通用券”文献摘要
摘编:集草居
民国15年8月发行的(民国12年)中央银行加盖“湘赣桂通用券”,从目前所见的实物为1元、5元、10元、100元券,限额发行200万元。规定:1. 军政人员按薪饷三成随军沿途搭放;2. 军人持券者只许购买物品禁止兑现;3. 商民持券者可完纳钱税粮课以及兑取现洋。因广东向来使用毫银,此钞标明“通用货币” 实为兑现 毫银,而湘省使用银洋(光洋)。为沿途推行“湘赣桂通用券”,湖南省务会议、长沙总商会先后制定措施,故议定:“按“湘赣桂通用券”13角5分兑现1元银洋,不足1元尾数,仍兑给毫洋或铜元”。衡阳、长沙均设临时兑现所。长沙于(民国15年)8月21日开兑。央行在汉口筹设分行后,长沙临时兑现所于12月17日停兑。从此说明 “湘赣桂通用券” 在湘行用约为4个月有余。央行在汉口成立分行后,觉得“毫银”兑现“银洋”手续繁缛,又发行“鄂湘赣三省通用大洋券”!
<<永州金融>>记载:“民国15年,北伐军第七军(广西)把中央银行湘赣桂三省通用券和广西票币携入永州境内。湘赣桂三省通用券在零陵、祁阳、道县、江华、蓝山流通,广西票币在零陵、祁阳、东安、道县流通。第七军北上后,两种票币逐渐退出永州市场。”

湘赣桂通用券1元.

湘赣桂通用券5元

湘赣桂通用券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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