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现在食品造假猖獗。我也知道,“不吃自己的产品”在当前食品行业已成“潜规则”。但我绝没想到,造假竟然造得如此之黑,如此令人呕吐不止。
据深圳热线报道,深圳十多家臭豆腐制造工厂为增加豆腐的臭味,竟用粪水腌制,做好的豆腐还要用布包好埋在粪堆里。3名工商人员前去查处时当场呕吐,而报社的一名司机“胆汁都吐了出来”。
深圳南山区五十多家小工厂,日产一千多公斤臭豆腐,记者在暗访时发现,黑心业主是这样制作臭豆腐的:先将豆腐切块水煮,并加入黑色粉末,数分钟後豆腐全染成紫黑色,晾晒後放入盛满又黑又臭的水桶里浸泡变臭,黑水是以田螺与馊水、腐肉、死苍蝇为原料,发酵密封到长蛆,产生刺鼻臭味。然后再放进少许粪水增臭。臭豆腐工人自白:我就是做臭豆腐的,我每次大便都是在塑料桶里,不会拉在马桶里。这可是宝贝啊。大便兑了一定比例的水后,然后就把豆腐在里面泡上个二三天。这样取出来的豆腐就奇臭无比了。不然的话,要在自然状态下让豆腐变臭,得多长时间啊?我还要不要赚钱了?你还别说,好多人就是喜欢吃我做的臭豆腐。说够臭,够味。真是怪了…
老实说,当我看到这段报道时,实在是恶心不已。同时也暗叫侥幸,幸好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臭豆腐了,否则可能要几天吃不下饭。据那黑心老板介绍,他是花了400 元学来的,我不知道这“技术”是否已经流传到了南宁。其实现在的“新技术”何止应用在臭豆腐上,猪肉有“瘦肉精”,鸭蛋有“苏丹红”,面条有滑石粉,豆芽有无根素,食用油是潲水油,桶装水是自来水,酒瓶里装的是工业酒,金华火腿涂的是敌敌畏。为了增大增肥,牲畜、鱼类滥用激素,为了杀虫壮苗,蔬菜滥用剧毒农药。为了缩短生长期,西红柿、苹果、香蕉、草莓、葡萄、荔枝…滥用催熟剂。为了增白好卖,面粉、馒头、烙饼、腐竹、粉皮、凉粉、粉丝…滥用“吊白块”……。我实在不知道,这世间的食物还有多少值得信赖?今天,我们还能放心的吃什么?
国内食品市场的这种丑恶现象,甚至流毒到了国外,今年四月,江苏、山东的两家公司把掺有三聚氰胺的小麦蛋白粉和大米蛋白粉出口到美国,掺加三聚氰胺的目的在于提高蛋白指标,可三聚氰胺是用来制造化肥和朔料的含氮化合物,该物质会导致动物肾衰竭。结果,由这批原料加工的宠物饲料致使美国上千只猫狗死亡。此事件在国际上传得沸沸扬扬,一些国家因此对中国食品输出关上大门,使我国的食品出口和商品的信誉受到沉重打击。可见如今国内食品造假的泛滥及其危害性之严重,已经到了不得不下重手治理的地步。可我们是怎么治理的呢?上面报道的粪便腌制臭豆腐事件,执法部门的回答是:将生产工具和原材料依法暂扣,对于这些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加工窝点要坚决查处。如何坚决查处报道没说,于是答案查了一下我国《食品卫生法》,里面是这样说的: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就是对奸商们的最严厉的处罚措手段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我国的造假、掺假事件屡禁不止了,其最高处罚是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而这些违法经营者的的造假利润又何止五倍?而且你又如何知道他的违法所得到底有多少?况且如果他不想交罚款,跑到了另一个地方,你又如何能找到他?正因为如此,现在的造假掺假事件屡禁不止,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关键就在于造假的成本太低,与所获得的不当收益根本不成比例。你查到我十次都无伤大碍,我做一阵子就全捞回来了。所以答案认为,在新的更严厉的针对造假、掺假的法规出台之前,目前的治理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可能有多大的好转。这方面,国外对食品造假的治理就值得我们借鉴。欧美国家对食品的要求极严,有一大堆涵盖食品产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法律及产业标准,有完备的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不符合安全标准,就不允许上市销售。因此掺假现象极少,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基本上除了破产没第二条路可走。我们的近邻韩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或以销售为目的采摘、制造、加工、进口、运输、储存有害食品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1亿韩元(100韩元约合1元人民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以上两项并处。由此可见,相对这些国家的法规,我们的处罚实在是太过“温柔”了。
我国食品问题的愈演愈烈,与社会的大环境有关,由于存在着大量的无照经营或家庭作坊式企业,由于监管的措施和力度不到位,最主要的是由于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转型社会,原有的道德和价值观念土崩瓦解,新的价值观和道德体系来不及建立,见利忘义,为金钱抛弃道德,这样的缺德事不可避免的就会发生。而新的价值观和道德体系的建立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那么在此期间,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就要制定更严厉的法律法规,让造假者的造假成本高到令他不能承受之重的地步,乱世用重典,这条古理对如今混乱的食品市场最适用不过了。
造假竟造到拿粪便来做添加剂,这些奸商的心比臭豆腐还黑还臭,简直是丧尽天良。而对这些败类的处罚,我们最重的措施不过是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的罚款(这些罚款还很可能是开的空头支票)。我想,这样的处罚又如何能令奸商们收手,如果我们的处罚措施没有更大的更改,恐怕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还会发生,说不准还会涌现比这更可怕更恶心的食品。俗话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是到重修《食品卫生法》,加大惩处力度的时候了。粪便腌制臭豆腐,不仅伤害了人的身体,甚至伤害了做为一个人的最基本尊严。对这样的败类,我们该罚多少才能抚平受害者的心灵创伤?对这样的败类,我们该怎样处罚才能让他受到应有的制裁?我们期待着新的立法,我们期待着中国食品市场的健康回归。相信总有一天,我们可以无所顾忌的大快朵颐,让“吃在中国”再度享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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