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过得还不错,不过,天气真是冷啊...
文章很忠肯的分析了恁恁TV与天娱合作的原由,并告诉了我们恁恁TV把天娱定位在“频道运营顾问”,而不是把该频道就“已经完全交给天娱”。
对于天娱传媒,如何理解他的经营模式是一个很主观的问题。站在大环境,能与一个像天娱这样市场化程度高,制作能力高的电视运营团队合作是件很好的事,也应该支持这种进一步推进中国电视市场化的传媒公司致敬。但如果站在本土市场去理解天娱的市场行为,去探索其隐性的赢利面,就会发现其经营模式侵略性的一面。天娱并不介意当别人的“免费导师”,只要能和它保持合作,教学生再多的电视经营术也无妨,因为天娱的赢利模式并不是来自单纯的电视节目制作市场。天娱并不像光线传媒、欢乐传媒等等早一辈的专注于电视制作的传媒公司,它更像“活里荷”那些既拥有艺人经纪又拥有制作平台的大型娱乐公司的雏形。
PS:还记得“名声大震”光线传媒吗?它现在已经不《娱乐现场》了,而与 华友合并,转战网络了;还有曾经“欢乐总动员”的欢乐传媒也结束电视制作部,这些早于天娱的民营电视机构前辈的在07年纷纷倒下。
PS:在 《南宁电视台携手天娱期待“美丽”》此文中,记者举的两个例证有些牵强,陕西台与新浪的合作只是露水夫妻,其实他们的合作只是简单的一些电视节目的网络推广,并同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电视产业与网络产业的联接.另外,佛山是整个大文化产业的整合,和成都传媒集团是一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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