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加班,没什么工作状态,也不想起笔写东西。倒是很想走出办公室,去看看人。看了很久的办公桌,电脑,钢筋水泥的方型结构的建筑物......想出去走走,想晃一下我们当年的地头——中山路,南环路,七星路,桃源路,植物路,双拥路,还有建政路......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也是民工,比民工还民工的民工。看了《广州日报》徐锋的社论,感觉良好,所以特意转过来跟大家分享,震撼一下。
劳动光荣,先让农民工光荣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01 来源: 广州日报作者:徐锋 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劳动节”。这一天,从中央到各地都会举办各种旨在弘扬劳动光荣的表彰和庆祝活动。这样的表彰和庆祝当然是必要的,它们用一种特定的仪式,以官方的名义对劳动者表达了尊重和敬意。
就在这些热闹的场景之外,有一个庞大的劳动者群体我们是不应该忘记的,他们就是“农民工”——一方面,不管是五一“大黄金周”还是“小黄金周”,他们都依然“奋战在各行各业的第一线”;另一方面,种种表彰也好、庆祝也好、媒体上“劳动者光荣”的宣传典型也好,其中农民工的身影也甚为少见。
很显然,政府已经看到了这种反差,也开始作出改进。然而,与政府的大力倡导不太合拍的是,在我们周围,种种不尊重农民工权益、不考虑农民工“居民待遇”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在一些地方和行业,资本对农民工权益的漠视和戕害,更是令人发指。“黑砖窑”、“血汗工厂”、“童工”……种种极端的人道罪恶行径背后,潜藏着个别公权者和资本者某种猖獗的“共识”:为了利润,农民工的权益是可以牺牲的;为了GDP,资本对农民工的压榨是可以容忍和默许的。
客观地看,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的今日中国,“农民工”这一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群体,在脱离束缚他们几千年的土地、向城市进军的过程中,面对尚未完全做好“迎客”准备的城市,他们今天所遭遇的制度性不公和歧视,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难以避免的阶段性必然。但这绝不能成为任何人容忍甚至鼓励这种不公继续存在的借口——既然意识到不公的存在,就必须立即加以纠正。每个人都必须清醒认识到一点:建设和谐社会,2亿农民工的公正待遇,将是一个不可绕过的门槛。
所幸,作为改变这种现状的主导力量,政府在农民工权益和待遇的改善上,一直没有停止努力。2006年,河南焦作市设立全国首个“农民工节”;去年的重庆市“两会”上,“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受到广泛关注……诚如有人所言:为某一群体设节日,体现的正是这一群体的弱势事实。不过,如果能直面现实的不公和无奈,并积极有所改变,总胜过一味忍让甚至沆瀣一气。
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一点:任何群体和阶层的利益的真正获得,都必须通过他们自身的争取,而不能仅靠其他群体和阶层的道德自觉。代议制,无疑是一个已得到实践证明的途径。通过这种合法的渠道,农民工的代议代表发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行复杂而精细的利益博弈,从而逐步提高博弈能量、改善自身地位。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终于出现了3名农民工代表,这是一个可喜的信号,不过3个人代表2亿农民工,数量显然还须扩充。
但愿,有一天农民工的权益待遇之改善,无须我们再等到劳动节来临之际才猛然想起,无须媒体为此而撰写社评鼓与呼;而是分解、贯穿于每一天的劳动和生活之中,博弈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那时,“农民工”前面的“农民”这一标签,也许便可摘除,因为他们也早已融入了“产业工人”的浩荡大军之中;那时,劳动节也将真正成为他们的节日,让他们也能在这一天里感到由衷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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