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又在当初放手的那个书吧,遇见那个自己一辈子不想再遇见的人。小语怎么都想不到会这样。这个城市,是个人来人往的大都市,怎么会样?小语说不想明白为什么。
放手后,小语再也不愿意去那个书吧,确切说连眼都不曾斜过。今天是受朋友之重托,帮朋友取书去的,居然在那个书吧遇上那个人。真够邪门。
起先,小语没认出那个人来,或许是灯光缘故,或是他们心不再灵犀的缘故,以前小玉可是能百米内通过五官六感认出那个人的。今天,不过2米之隔,小语都能认不出来。
拿到那套书后,小语一贯作风,坐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认认真真细细致致翻阅检查书本。
“你,还是那么细心。”隔壁位置传来一个磁性的声音。
寻声望去,噶,是一个男人,很阳光很灿烂地对着小玉笑。小语脸色顿起惊讶,但立刻恢复平静,继续检查书本。
“你,还在看这些书。”那男人在隔壁位置起身。“我以为不会再遇见你了,我一直在这里等你。”
小语还是低头翻阅书本。
“后来,其实我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不久,我就离开那个女人了,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不抱任何希望地等,但还是等到了。”那个很MAN的男人走到小语面前温柔地说。
小语肩挂着包包,怀里抱着书本,起身平静看着那个男人地说: “好久不见。”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问小语,为什么那么冷漠,丢下“好久不见”4个字就走。
小语淡淡地说,再遇见那个曾经深爱的又深深伤害的人,除了说“好久不见”,她还能说什么呢?
也是,简简单单的“好久不见”胜过千言万语。结束了,就该好久不见,以后也还是要好久不见,能一辈子不见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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