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定是无法忘记的一年。通胀、雪灾、台独、藏独、火车相撞、手足口病、汶川地震,接二连三的重大事件,考验着人们的承受力。在经济“腾飞”的年代,人们的生活与政治、经济息息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个人都不可能置身度外。
一连串的打击,使我们暴露出了不足,也团结了全球华人的勇气和力量,自60、70年前抗战以来,中国人从未有今日之团结共忾。此为民气之可用,若善为用之,则改革不难成功、国家之统一有望、民族之振兴可期。
任何党派、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当放下利益争夺,意识纷争,共同为民族未来奋斗。富强文明的中国是全体华人的坚强后盾,强烈的民族自尊之下,是百年耻辱的阴影,对奥运,对西方评论的看重,亦是国人急切于洗刷耻辱,重建民族地位的心理暗示。
中国人总是被历史的悲情所绑架和束缚,然而,当无可抗拒的灾难来临时,我们终于发现,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数千年的“举国体制”,居然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没有历代“王朝”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在这块土地上延续如此具有生命力的“文明”。
既然如此,我们有何理由不爱自己的国家,有何纷争,不可妥协和放弃,有何理由,不能团结共忾?每个国民,都当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同胞,不如此,当灾难来临时,谁会来救我们。
2008年,注定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我们看到了“胡温新政”的效果,我们看到这个国家的凝聚力在积蓄,虽然,还有很多的不足,虽然,一连串的灾难让我们看清了一些人的面目。但只要我们团结、只要我们的民气还在,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们的崛起,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们的脚步。
胡温新政,一直强调的是“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因而,我们看到政府的总理一再出现在各种灾难的现场,我们看到许多的规定在不断地被修正或剔除。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宽容,文明在一点点地进步。
然而,我们也看到一些利益集团和腐败分子的不作为和阴奉阳违,看到一些官僚机构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反应迟钝。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也是民族精神和民族凝聚力的体现。《国旗法》第十四条补充条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自《国旗法》颁布以来,无论是洪难、空难、矿难、海难,无论死伤人数百、几十,高高飘扬的国旗从来没有过为普通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庄严下落。这不仅是对在自然事件中无辜遇难者、在人为事故中不幸遭害者的生命价值、公民权利的漠视,也有悖《国旗法》的精神。
汶川地震中,我们看到总理对遇难者遗体的深深鞠躬。本次地震造成的人们生命和财产损失,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虽然最终的遇难人数还远未统计出来,但我们可以从生还者和被营救者的数量,推测出结果。伤亡如此惨重。。。
连日来,全球华人同心协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参与灾区的抢救和重建,民族凝聚力空前高涨,国家认可度空前提高。
在这样的环境下,为地震中死难的同胞和参加抢险救灾中牺牲的官兵、医护人员、预备役、普通公民,下半旗志哀,是国家对国民生命尊重、对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重视、铭记的表现。对提高国民的爱国热情、提高民族凝聚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典范作用。
我们期待着某些部门官员放弃“官本位”的贵族思想,落实中央“以人为本”的精神,降半旗!为地震中遇难的同胞志哀!向救灾中牺牲的人们致敬!
国旗不是专利,是国家主权和民族精神的象征,我们期待着国旗为普通的公民而降!为遇难的国民、英雄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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