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刘原,人称流氓原,其在“馊糊”网站上的博客香火旺盛,每天人流好几千次,更有无数色友视为教主顶礼膜拜,紧紧追随,人人以抢到沙发为荣,坐板凳为耻。前些天,他在MSN上告诉我,他已把我的博客做了链接,我假装矜持,“谢谢”都没回一声,可是心里乐开了花。嘿嘿,我这个博客新人,有了老流氓的提携照应,一定沿着流氓的足迹,让自己的博客人流不止,女粉丝无数,害我出门都要戴墨镜。
刘原几年前嫌南宁太小,熟人太多,耍流氓很不方便,便跑到了广州,不久又流窜至首都北京,几经腾挪,如今已修炼成国内知名的专栏作家。其文淫而不荡,咸而不湿,深受读者喜爱,已著书集一本,主要说的是一条流浪狗的故事,名叫《丧家犬也有乡愁》,第二本据说也快了,主要讲述一位处男下围棋,屡败屡战的感人事迹,名叫《领先处男半目》。
我虽多年未与流氓原谋面,但常潜到其博客窥淫,说句实话,每次看完之后我都很不高兴:其实他写的每个字我都认得,为什么我码的就没他码得好看捏?大家都是人,可是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捏?……痛定思痛,觉得这些年来,自己的确是被电视搞了,搞得笔头锈迹斑斑,偶尔写个假条或启事都要浪废很多张纸,吭哧吭哧力不从心,电视给电视人带来的伤害,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考虑到本人博客属“鸦俗共赏”,层次偏低,目标读者又以女性为主,刘原便好心替我做了个很有诱惑力的广告:“貌若潘安潘金莲的广西老靓仔”。我很满意,字数虽不多,却生动概括了本人的相貌、籍贯、年龄、祖上伟人,很有卖点,流氓兄的文字果然力透纸背。
“貌若潘安”,嘿嘿,这是我潘家最优秀的祖宗之一,我继承他的基因的确比潘长江要多不知多少倍。这点我是毫不谦虚的,如果不是老婆为了保护个人既得利益拼命拦着,我早把玉照集全贴上来了,不过不贴也好,让你们想死。
流氓兄把潘金莲抬出来美化我,也足见其对历史研究颇深。很多人看了一些非法出版物,就认定金莲是个淫妇,其实大谬。据我考据,我们家金莲未嫁时,是个淳朴善良的俊姑娘,虽然后来嫁给了一个大牛粪武大郎,但她还是努力当好一名贤妻良母,谁料武大郎天天从早到黑外出卖烧饼,不懂疼爱,更不懂浪漫,完全把家当旅馆,爱回就回,想走就走,冷落了金莲。后来,寂寞金莲和青年才俊西门庆互生情愫,挡不住地相爱了,武大郎得知后,不是通过妇联组织或法律途径解决,却粗暴地扬言等其弟弟武松回来,一块把这对鸳鸯给杀了。在受到死亡威胁之下,金莲还是耐心地照顾生病的武大郎,尽到了一名妻子的责任,一天不小心把媒婆买给她灭老鼠的砒霜当成了葡萄糖,给武大郎冲水喝了下去,一个家庭就这样毁灭了。后人没有研究,就很不严谨地以戏说的方式把金莲歪曲成了淫妇,还搬上了电影电视,是很不负责任的。好在,流氓兄和我一样,对这段真实的历史是很清楚的。
“广西老靓仔”的定位,也较让我受用。一个“老”字,虽然以客观的口吻点中了我的死穴,不过现在的情况是越老越吃香,要够老才有嫩草吃,所以云“老有所乐”。而“靓仔”二字就更是中听啦,平时卖菜的阿姆们要是不叫我“靓仔”,我是肯定不会帮衬的。
不过稍有遗憾的是,“靓仔”在流氓兄的博文里,却被归为苦命、令人同情的:
经老汉研究,长得帅的人往往死得很难看,譬如民国第一美男汪精卫,死前极其苦痛,而英姿勃发的跛脚将军张灵甫,亦被我军击毙于孟良崮上。
再譬如,晋代的靓仔潘岳——也就是潘安,帅得从幼女到老妪一律通杀,他每天出去白相,妇女们都朝他飞媚眼扔水果,幸亏那时榴莲还未出现,不然他就当场仆街了。但他最后仍是死得很难看:因为卷入了八王之乱,被满门抄斩。可惜了那么优秀的DNA,竟就此湮没,否则那良种基因倘能流传下来,潘长江又何苦长成那样。
不过瑕不掩瑜,对流氓兄的提携我是非常感激的。连日来,本人博客确是蓬筚飘香,时有女生入内考察。因为近几天身体不太方便,我曾想歇博一阵,又是流氓兄及时留言鞭策我:“有不少女淫虫经常来偷窥你,不常写怎么对得起观众啊?”这个思想工作很有效,我当场幡然猛醒,立即继续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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