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时间段范跑跑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个时间段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范跑跑连招呼都不招呼一声就跑向了操场,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之所在。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第六条明文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范跑跑做为一名成年人,即使教室里还有一名学生年龄未满18周岁他都有保护的义务。一声不响地跑了,可能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是出于本能,可能是被吓得连声都不敢出了,但是不管什么原因或者什么借口都好,没有招呼学生就离开课堂这是他错了。也许四川当地政府根据法律还制定出当地的行政法规,里面有更详细的阐述。
从教师的角度来看,范跑跑对学生们说的话语如果从文字上来看确实让人吃惊不小,敢于在学生面前直接拿女儿与母亲的重要性做对比,说出只救女儿不救母亲,为学生牺牲自己是没有意义的这类的话语,任何光看了文字的人都无法接受。不过如果大家考虑这样一个事实——不同的人与不同的对象讲同样的话,所表达的作用可能完全不一样——那么作为老师,对学生所讲的这些话虽然让看文字的人们难以接受,但是学生就未必不能接受。如果范跑跑作为老师,一直对学生强调独立的观念、自己照顾自己的观念,那么他的这些话在学生听来完全是正常的,只是看文字的读者难以体会到他与学生讲话常有的情境,无法想象应该如何去接受这样的话。这与一美女对热恋人娇媚地说“流氓!”与对坏蛋愤怒地说:“流氓!”的情况类似。
从公民的角度看,如果教室里还有一名学生未成年,那么在这个事情上至少范跑跑没有尽到法律赋予一名成年人应该尽的责任。从教师的角度看,范跑跑没有学生想象的那么完美,不如学生想象的那样勇敢。
第二个时间段地震发生十天后范跑跑写下《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并发在了天涯论坛上。作为一名历史系的本科生,在研究历史的过程中非常看重历史事件的真实面目。范在写文章的时候非常写实,事件经过与对话过程详细,甚至连他内心的矛盾都如实记录下来。这种真实体现出他学科素养很扎实,比起文过饰非胡言乱语最终被开除的某位央记要好得多。
对于这一时间段的范跑跑来说,他完全是一个记录者,要记录下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记录事实没有错,如果要说他错,只能说他记录的事实太真实。他的真实,真实到读者不用拿放大镜都觉得这种真实大得可怕,完全与许多读者心目中的教师形象不符合。他的真实,真实到连当时自己说的话是一种的自我开脱都非常清楚:“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他的真实,真实到对自己进行了反思:“话虽如此说,之后我却问自己:’我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而他的反思却没有被得到足够的重视.。他的真实,就因为他真实的记录,足以让他成为一个地震那一刻另外一种心理体验与价值取向的样本:“瞬间的本能抉择却可能反映了内在的自我与他人生命孰为重的权衡”——我们能接受谭千秋老师舍身护学生的人生价值取向,为什么不能允许与之完全不一样的,范跑跑的价值取以及行动的存在呢?
从事件记录者的方面讲,范跑跑对当时的真实记录没有错。如果硬要说这个时间段里他有错的话,只能说他太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一切,包括他自己的心理活动和与学生的对话,这一切的真实不能完全反映他教书育人的全部理念,反而遭到强烈的抨击,给自己也给学校带来了麻烦。
第三个时间段是范跑跑参加《一虎一席谈》的时间。这个时间段里范跑跑的表现比高举道德旗帜的郭跳条要真诚而有礼貌得多。仔细看完整个节目,也许能挑出范跑跑错误的地方只有两点,一点是在被反复藐视与打断发言的情况下忍无可忍地骂了郭跳跳(他的表现也确实该骂);另外一点是他对道德的观点:“哪有什么公德啊?完全是一群人的私德。”这也成为占据道德制高点的道德卫士攻击范跑跑的重要切入点。公德与私德应该有关系,而否认两者的关系,除非能说出能说服人的理由,否则将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很可惜范跑跑没有说出而否定了两者的原因,所以在道德上和说理上把自己置身于一种非常被动的错误地位。
在节目中我们还是看见了范跑跑的真诚道歉——首先是当学生希望他成为强者而他没有成为强者,当发现自己的行为对学生的爱不够的时候,他向学生道歉;当发现给校长带来麻烦的时候道歉;当文章的言论伤害到一些人的情感的时候道歉,但是不对文章的观点道歉。文章的观点是一种真实的记录,他不需要对真实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