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并通过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对于胡锦涛的上网,众多网媒和网友认为互联网将成为民意上达的一个主要渠道,有利于民主建设的推动和官权滥用的监督。
鄙人认为这是中国人习惯性的“崇拜夸大”思维模式来看待问题,胡锦涛上网就会改变政府对于互联网言论监控的放松,是对个人权威放大所衍生的假设性想象。胡锦涛上网的最大意义只是标明了他会使用互联网,并通过互联网获取一定的信息,绝不代表他在网上就能了解民意和看到真实的民声诉求。
政府对于宣传的手段长期以来是以“优势”影响覆盖“弱势”不足的模式,即尽量从“正面积极”角度来解读“事件真相”,不容许负面性报道有生存的空间,单一的认为正面报道就是正面效果,负面报道一定就是负面效应,并且这种管控模式已经渗入到宣传的每一个角落。在这样的宣传管控机制下,媒体审核的功能就附加了政治的职能,以保证强权部门绝对“优势”上意的下达,而不是民意“弱势”的上传,硬性的让受众认可其观点。
胡锦涛上网,期望他希望是透过网络了解基层民意,找出政治体制和政府管理的不足,以促使执政者加快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部门在服务上更贴近民意。但是,目前的管理模式,能保证上层看到真实的民意吗?在网络上讨论政治观点和表达民生诉求是为政者所需要的,恰恰这些言论和观点是根本过不了网管这一关的,上层看到的已经是粉饰了的“优势”言论,并且这些言论很具有迷惑性和谎言性,形势一片大好,和谐颂歌朗朗。既然民意难以上达,单方面期望高层上网就能听取民意和采纳民意,是不是有点过于奢求了?
要保证网络民意的真正上达,不是某个领导关心关心,在电脑面前坐几分钟就能解决问题的。为政者要从管控机制上着手,而不是由网管员个人人为判定哪些言论可说,哪些言论不可说,人为扼杀民意。要以法治来规范和保证网络民意传达的顺畅,充分保证民意的交流,让官方和民间都有平等的话语表达权和交流权。
为政者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对待网络言论,一味的只是释放自己单方面表达,无异于白白流失了人民赋予的信任和支持,岂不是国之悲哀,人民之不幸!网络审核如何保证民意上达值得管理部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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