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网报道, 7月1日,上海市发生一起恶性袭警案件。事发当日上午9时40分许,一名北京来沪无业人员突然持刀闯入闸北区一栋警察综合办公楼内,连续捅伤多名公安民警和一名保安,随即被特警擒获。到目前为止,事件已导致6名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据了解,牺牲和受伤的民警基本上是负责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内勤人员,没有一线办案民警在此次事件中受伤。
袭警事件发生之后,便立即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和海内外媒体的多方报道。一时间,袭警案已经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其中如何保障警察的生命安全这样的问题更是成为话题讨论的焦点。
其实,除了此次袭警事件之外,还有上个月发生的另外一起袭警事件也被人们广泛讨论。6月18日,特种兵出身的资深民警詹朝龙在处理一起小区纠纷事件当中保持了高度克制,被一恶男殴打长达18分钟之久没有还手,最终被打至昏倒,身受重伤。
虽然两起事件不能相提并论,因为事件发生的起因各不相同,但是,我们却能从这两起事件当中看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当警察面对暴力威胁时,一向被人们认为是强势群体的警察也会如此软弱无力,不堪一击。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令警察在暴力威胁到自身生命安全时,会如此地猝不及防,甚至是在所谓的“克制”中无力还手呢?虽然本人并非警察,但还是想穿透事件的表面来探讨存在于警察这一高危行业当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上海袭警事件最能说明的一点是,警察部门面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存在严重隐患。一个持刀的无业男子,在几份钟之内就可以连夺5名警察的性命,我想事件本身就说明了这样的问题:要么该男子身手敏捷犹如武林大侠,要么警察麻痹大意,失去了警察的瞬间本能反应。或许你可以说牺牲和受伤的民警都是些内勤人员,本身就没有太强的自卫能力。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在犯罪分子和暴徒的面前,他们又怎么可能理会身为警察的你是什么样的警种?只要你是警察,只要你做一天警察,你就要随时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要不我们怎么会说警察是高危行业呢?所以,就算是警察的内勤人员,你也必须具备相应的反应能力,要知道,这样的反应能力在关键时刻是可以用来保命的。
其次,警务人员的素质能力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警察?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我想这是袭警事件给警方高层所提出的不能回避的问题。在和平年代,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啤酒肚警察,看到许多警察不务正业,甚至在酒肉声色当中日渐堕落,请问,这样的警察怎么可能保护人民群众?别说保护群众了,面对危险时恐怕他自己都会吓个半死。
同时,警察部门中的文职人员应该从这一袭警事件当中吸取血的教训,因为干警察这一行可不是只会打打字、处理文件报告就行的。虽然警察行业并不要求文职人员有过硬的搏击能力,但是如果把这一基本能力都丢掉,那就真的是十分危险了。
第三,面对暴力威胁,警察究竟该不该还手反击,甚至允许开枪以暴制暴?我们常说警察是强势群体,是因为警察有他们特殊的权力,同时还有制止暴力犯罪事件的强大工具——枪。前段时间看到一篇描述关于中国警察和美国警察不同之处的文章,其中就有警察面对暴力威胁时的不同处理方式。这篇文章说到,中国警察面临暴力袭击首先鸣枪警告,而美国警察面临暴力袭击两枪当场击毙。还有一点是面对犯罪分子的不同态度:中国警察以说服教育为主,体现以人为本,而美国警察则要求你绝对服从,主张以暴制暴。
虽然不同的文化制度造就了中美警察处理问题方式的截然不同,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出美国警察在处理暴力犯罪时的毫不留情和中国警察处理同样问题时的人性关怀。但是,这样的人性关怀将使中国警察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让我们回到特种兵詹朝龙的事件上,其实我一直认为,即使詹朝龙有身为一名警察的职责所在,但是詹警官在面对恶男的暴力威胁时,应该出手反击,至少达到保护自身生命和制服暴徒的目的。或许你会说,詹朝龙是特种兵出身,有可能一出手便会轻易让对方没命。但是你也应该想到,如果你还有着特种兵的身手,那制服敌人则是轻而易举,普通人怎么可能会是特种兵的对手呢?
还有一种观点是,如果詹朝龙出手伤了对方,那身为警察的他将面临伤者上访告状的危险,有可能还将被迫辞职等等。对此种看法,我深感悲哀,请问,难道就因为这样的顾虑就可以让警察连自卫还击的能力都没有了吗?难道就凭此可以让暴徒为所欲为,让警察去死吗?如果这样的观点成为一种潜规则,那普通人的生命财产还由谁来保护?警察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还怎么去保护别人?
而在上海袭警事件当中,堂堂的警察办公大楼难道没有一把枪吗?如果能够及时将歹徒击毙,那就相当于挽救了6个人的生命……
所以,我坚决地认为,当暴徒危胁到警察的生命安全时,警察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出手还击,制止暴力犯罪,甚至将暴徒击毙也是无可厚非。
综上所述,本人以为警察还是该出手时必须出手,因为维护治安、除暴安良是警察的天职,尤其是面对暴力犯罪时,警察就必须及时出手制止,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社会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