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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8日,我搬进了新房,到昨天满3周年。
3年,我从27岁长到30岁,这应该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黄金的岁月吧,而我,把这三年献给了房子——我是新世纪并不可爱反倒有些可悲的房奴。
整整3年啊!没去南宁市以外的地方旅游过(探亲不算),每天都是在“家—单位”两点一线枯燥地重复着(周末、节假日当然除外,不然我还不跳楼啊)。
又一年后的8月8日,我又做出了一个决定:再一次部分提前还贷。如此一来,快的话,从9月起,月供将比原来减少400元左右,每月还款不到900元,而我每月出租房子的收入都已经达到1150元,两者相减,还多出两三百元呢,还贷根本动用不到家庭的工资收入。
这正式宣告:本以为要过30年的房奴生活,只过3年即解放了。
不过,离真正的解放还远着呢,因为除了还银行的贷款,亲戚的债也还是要慢慢还滴,再买个大房的梦想也即将提上议事日程,生活永远无法停下脚步。
不管怎么样,暂时还是跟“房奴”说苦得拍了!
谨以此文献给广大仍奋斗在第一线的房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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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 现如今“房奴”这个名词已经越来越成为我们社会所共同关注的热点。“房奴”,房是房屋的房,奴是奴隶的奴,意思是房屋的奴隶。“房奴”是指 城镇居民抵押贷款购房,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从而造成居民家庭生活的长期压力,影响正常消费。购房影响到自己教育支出、医药费支出和抚养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让人感到奴役般的压抑。 通常来说,“房奴”就是指家庭月负债还款额超过家庭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此类家庭因为负债率较高,已经影响了家庭生活的正常品质。按照国际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贷按揭的一条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以国内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住房消费支出超过家庭收入比重的30%就存在着过度负担。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约31%的购房者月供占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住房消费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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