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李鬼,前天跑到我博客,在读罢年轻的同学来相会后,给我发短信:改天请你吃饭,下次博客把我的形象写得正面些。我冷笑一声,一个字没回。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一顿饭就想让我歪曲事实,门都没有。当了这么多年记者,这点职业道德还是有的。而且我隐约记得,中央三令五申说不许搞有偿博客,这种犯法的事我可不干,要干也不是这个价。
见我半天没回话,李鬼不死心又重发了一次,我还是没回。用生意场上的话,这叫待价而沽,是门艺术。如果他没有新的报价,等哪天我想吃饭局时,便回他一个:尽快设宴,我最近档期紧。
王小峰 说,朋友就是拿来蹂躏的。所以他在博客里不厌其烦一遍遍拿土摩托、老六开涮。如果我是土摩托,早就服春药自尽了。现在还苟活着,说明他够坚强。我在博客对朋友还算客气,至少没有轮番蹂躏。轮奸太不人道,我下不了手。
我在博客里贬损朋友同事,基本都像《焦点访谈》那样用事实说话,所以写了就写了,翻不了案。被点了名的只有垂头丧气失去尊严,无法组织起像样的回击。不少人还像李鬼一样对我卑躬屈膝,老想请我吃饭趁机阿谀我,希望我以正面宣传为主,在博客里多美化他。
有人说,博客都是朋友在看,所以绝不能在文字里轻贱他们。我的经验是,只要事实清楚,有理有据,一样可以调戏。
不过,用文字戏弄那些手无寸铁的朋友,我内心常有愧疚。毕竟我的博客每天好几百人次点击,他们只有自己一张肉嘴。当然也有不服气的。我的同事狗屎廖日行一善 的事迹被我通过博客宣传出去后,愤愤不平:“博客那玩意谁不会,我也要写。”因为他的网络水平仅限于浏览黄色网站,不得不请同事小凌帮申请了一个。我听说后便饶有兴趣等下文,谁知几个月过去,他还一点动静没有。一问方知,他早把账号忘了。
陈晓卿 老师前两天在博客里对专题片和纪录片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在拍摄过程中,有人请客吃饭有好酒喝的,是专题片;没人请吃饭甚至倒过来要请拍摄对象吃饭的,是纪录片。作为一个既拍过专题片,也拍过纪录片的不成功电视人,我觉得他的分析很有道理。顺着他的思路,我发挥了一下,其实博客也可以这样划分:有人请吃饭的博客,是好博客,没有人请吃饭甚至要请当事人吃饭的博客,是差博客。 |